温州滨江广场三期燃气工程于2017年1月4日下午组织议价会。在公司监察审计室的监督下,与温州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议价。经双方协商具体由温州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施工。计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同志》;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确定本项目施工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佰壹拾玖元整(¥120819.00)。
现根据温工集〔2016〕2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该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
投诉电话:0577-88780037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