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鹿城区黎明西路238弄19号传达室旁边,仓库用房,经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续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鹿城区黎明西路238弄19号传达室旁边
二、建筑面积:10.36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应小芭
四、租赁期限:一年,自2017年2 月16 日始至2018年2 月15 日止
五、年租金:1920元/年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反映,监督电话:8880620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