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诉某有限公司债务追偿”代理律师或单位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本次项目最高限定价格人民币9.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一、招标内容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诉某有限公司债务追偿一案,诉讼标达近1000万元。
二、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招标采用明标暗投最低价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温州设有分所的全国性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分所)或律师,主办律师具有全日制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双证),具有 5年以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经验,熟悉国有企业运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熟悉民事、刑事等法律、法规,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2.承接的律师事务所和主办律师执业年限均不得少于5年,且近3年无职业违法违规记录;
3.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均需带原件审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
3.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法律顾问资质证书及上述人员身份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领取:2017年1月25日-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510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9:30时;
2.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金路42号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510 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781506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在于招标单位。
招标人:工业集团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