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温州快鹿集团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因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所属黎明西路307弄3号门面房B坐落位置较偏僻、面积小、年租金收入低且作为辅助用房使用,经市场询价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定为协议租赁,租赁对象为温州蒙熟教育服务有限公司,现将租赁结果予以公示。
1、招租项目: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所属黎明西路307弄3号门面房(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3号,计建筑面积17.809m2)。
2、招租方式:协议租赁。
3、租赁期限:租期二年,自2017年2月6日至2019年2月5日止。
4、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年租金壹万贰仟元整人民币,按年支付。
5、公示期限:即日起至2017年2月4日止。
6、如有异议,自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向温州快鹿集团公司纪委反映。
监督电话:0577-88623687。
温州快鹿集团公司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