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南塘西片区C-14-4-a地块临时商场东临龙方路,北至东屿路,位于温州汽配市场南侧。本商场用地面积为2549m²,性质为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为1970.6m²,为一栋2层单体建筑,其中一层层高4.75m²,二层层高为4.05m²。
二楼出租面积为1011.09㎡(包含一楼、二楼楼梯间),三楼面积为69.54m²。
以上面积按图纸测算,最后出租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配电间面积已公摊。
三、适用业态
本商场主要适合于汽车配件配饰、汽车美容、汽车快修、汽车改装、汽配超市、办公、酒店等。
四、招租方式
以一楼商铺分隔招租方式和二楼整体招租方式推出,二楼原则上以整体招租为优先,分租次之。本次招租采取租金报价的方式,报价最高者为中标者。评标小组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出排序前三名的承租人为中标候选人,有并列报价的,报名商铺数多的承租人优先,报名商铺数相同的承租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候选人,认租方确定后签订《认租意向表》。如果报价承租人少于三人,则确定两名候选人或一名候选人。按“XX元/平方•月”方式报价。
有意向的承租人请携带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于2017年1月3日上午9点至2017年1月11日下午5点(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温州面粉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422室)报名并领取《报价表》,2017年1月12日下午5点前将密封报价表及押金回执单(一楼每间押金为2万,二楼押金为3万)交至公司招商部(机械大厦420室),押金汇至面粉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面粉公司,开户行:工行城西支行,账号:1203213019200185533)。开标后,中标的承租人押金作为保证金的一部分(保证金的金额不低于两个月的租金),未中标者的押金在10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公司签订合同,视自动弃权,并没收押金,由第二候选人接替,并在2日内签订《认租意向表》,否则视为放弃,以此类推至第三候选人。如果三个候选人都放弃,启动重新招租。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没收押金;第二、第三候选人签订《认租意向表》后,5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公司签订合同,视自动弃权,并没收押金。
五、租金底价与拟定租期
1、商铺一楼招租底价为100元/平方•月,二楼招租底价为30元/平方•月,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视为废标。
2、一楼商铺拟定租期为一年,二楼拟定租期原则上为三年,视业态另行协商,根据租户需求可调整为1-5年。
六、招租对象要求
承租方为合法经营独立法人或个人商户。
七、开标、评标
1、承租单位在提交报价表的同时,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个人在提交报价表的同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定于2016年 1月13日下午3点整,在温州面粉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四楼会议室)招租开标。
3、评标小组由温州面粉公司组建,评标工作在温州面粉公司纪检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4、在评标小组评出中标单位/个人,将立即通知承租户。
八、其他事项
1、承租人所从事的行业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承租人不得将商铺转租,否则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公告期内若未产生认租意向人,该公告继续有效,直至产生认租人时,该公告自行终结。
招商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55599971 13600667866
温州面粉公司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