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鹿城区垟儿路51号2-10号(9间店铺)、垟儿路118号店铺、垟儿路118号2幢3单元101号仓库,经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续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鹿城区垟儿路51号2-10号(9间店铺)、118号店铺、118号2幢3单元101号仓库
二、建筑面积:垟儿路51号2-10号(9间店铺)面积均约为18.3m2/间;垟儿路118号店铺面积30.3 m2;垟儿路118号2幢3单元101号仓库面积210 m2
三、承租单位:垟儿路51号2-10号(9间店铺)分别承租给徐万玉、赖日养、柯呀丽、周易、麻宝象、黄丁兰、宋爱文、叶赛丹、胡蟾宫;垟儿路118号店铺承租给夏爱萍;垟儿路118号2幢3单元101号仓库承租给温州市鸿运摄影器材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一年,自2017年1 月1日始至2017年12 月31日止
五、租金:垟儿路51号2-10号(9间店铺)年租金均为25344元/间;垟儿路118号店铺年租金为35268元;垟儿路118号2幢3单元101号仓库年租金为5700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方案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部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
监督电话:88806202
联系电话:8880625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