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一期工程空气质量检测
二、工程地点:温州市鹿城路375号
三、工程概况: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8313.51㎡,总建筑面积31635㎡,其中地下共二层,地下总建筑面积12515㎡;地上共十一层,地上建筑面积19120㎡,使用功能系商业;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四、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及范围:空气质量检测。
六、工期要求:30日历天,并配合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完成相应手续。
七、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应具备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相关的室内环境检测项目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证书认定和备案。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企业业绩:2012年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公建项目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业绩。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应具备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相关的室内环境检测项目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证书认定和备案、项目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业绩情况。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委托书复印件、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必要授权及身份证明,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8: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购领招标文件。
3、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4楼企管部
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填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上午9点3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温州市鹿城路375号温州陶瓷品市场4楼办公室。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方式编写的投标文件无效。
5、上述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九、投标时间地点: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4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4楼会议室。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并在签到册上签字。
十一、招标人: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77-88713119
十二、招标人监察办公室电话:0577- 88717881
十三、其他:整个招投标工作的解释权属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