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4日上午,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机械大厦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温州市瓯海区景山新桥片I-03地块房地产项目监标单位”小额工程谈判会。在公司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与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确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监标单位,原合同收费均为浙价【2009】84号文件规定的70%。现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根据最新设计图纸进行监标,同时将收费标准提高到文件规定的90%,多出的20%作为之前工作的补偿(原设计方案施工图清单编制相关工作已完成80%以上)。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577-88896059
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