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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温州面粉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委托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代理温州面粉公司老厂房创意改造项目土地收益金仲裁事宜,潘成波律师为代理律师,服务费贰万伍仟元。
以上委托代理服务结果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对此次委托代理服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委托人提出异议。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电话:55599975
温州面粉公司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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