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牛山商务大厦办公用房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补充公告如下: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文件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本工程项目接受同时具备(1)和(2)的资质的企业:(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