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温州滨江广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温州市发改委以温发改审[2012]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下室交通设施、标志标线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工程地址位于《温州市江滨西路A、B线两侧地块控规》中的A-10地块。本次招标内容为温州滨江广场项目一期工程地下室交通设施、标志标线采购及安装,投资金额约26万元,招标工期:4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格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线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的中间汇率计算)。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技术人员:油漆工至少有3名、电工至少有2名、防水工至少有1名、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1名(要求提供上岗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3日08:30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七楼(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9:30,地点为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七楼(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人:占先生 联系电话:0577-2887770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