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温州市位于黎明东路109号113室店面,经市场询价,并按相关出租程序审批,现将续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位于位于黎明东路109号113室店面
二、建筑面积:28.14平方米
三、承租人:曾金秀
四、租赁期限:壹年,自2016年11月17日始至2017年11月16日止
五、年租金:2160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书》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反映,监督电话:8880620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