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化学品交易中心及配套仓储建设项目配电房工程竣工验收需要,须提供保护定值核算成果,由温州市化学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筹)、监察审计室、财务部组成的谈判小组,对保护定值核算单位进行谈判。
与浙江维宏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对方提出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最终确定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算成果,总费用为4000元。
现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反应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同时提交投诉书。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联系人:沙女士 联系电话:0577-85551836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