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快鹿集团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具有进取和团结协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温州快鹿集团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工人计划一览表》、《温州快鹿集团招聘工人报名表》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须持报名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葡萄棚路178号快鹿大楼二楼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77-88637661
四、招聘方式:
1、经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采用基本素质与履历业绩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基本素质与履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评分低于60分,均不予录取。
3、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按照岗前职业卫生体检标准进行。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4、面试时间另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