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温州市应道观巷47号部分厂房,经市场询价,并按相关出租程序审批,现将续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位于温州市应道观巷47号部分厂房
二、建筑面积:245平方米
三、承租人:王小云
四、租赁期限:壹年,自2016年11月8日始至2017年11月7日止
五、年租金:34344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反映,监督电话:8880620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