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木材市场店面D141号租约即将到期,面积为26.7㎡。经公司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原经营户继续使用,月租金为138元/㎡,租期为3年。
现根据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以上续租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以上公示方案若无其他方提出新报价的,则按拟定的续租方案签订新一期租赁合同;若有其他方提出报价高于续租价格的,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木材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缴纳年租金报价20%的保证金,则续租程序终止,按经批准的新一期租赁方案组织实施招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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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