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659号(保丰大楼)房产经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飞霞南路659号(保丰大楼)
二、建筑面积:84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报分公司
四、租赁期限:壹年,即从2016年7月23日至2017年7月22日止。
五、年租金:18150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向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反映,监督电话:88896059。业务联系电话:88896069。
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