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等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要求,邀请已入国资委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库的单位参加法人离任审计项目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创建于1962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前身为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所,2009年升格为研究院,下设15个专业研究所(工作室)兼管温州市工艺美术学校。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温州区域优秀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创新、研发、展示、市场信息调研及培训工作。截止2016年4月30日该院资产总额为7008931.30元。 2、温州市陶瓷科学研究所创建于1962年,是市政府为扶持陶瓷行业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陶瓷产品开发、促进科技发展、陶瓷产品及材料试研、陶瓷科研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因改制原因,2008年开始该所处于停顿留守状态,截止2016年4月30日该所资产总额为6887217.36元。 审计范围:对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温州市陶瓷科学研究所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选聘方式 本次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采取比选随机选定方式。 三、选聘报名 参加应聘的审计机构请将应聘书于6月20日下午5点前送交市工业集团监察监室审计室,地点: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310室,电话:55598015。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书须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密封袋正面标明项目名称、竞标人、联系电话等。 2、两个审计项目分开报价。 3、审计期间: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2008年12月至2016年4月;温州市陶瓷科学研究所2008年7月至2016年4月。 4、项目完成时间要求:业务约定书签定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计并出具报告。 5、如需了解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请于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夏建勇联系,联系电话:18858717977。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