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牛山国际城市综合体二、三期规划调整,需对项目地块进行场地调查及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2016005号),决定由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评估单位,经公司采购小组与该评估单位代表进行谈判,确定项目评估费用为46万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向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电话:85551836 沙女士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