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资产利用率,经公司审批,拟将温州木材市场J193号店面后面岗亭(面积为14㎡)租赁给木材市场经营户陈光荣临时使用,月租赁价格为50元/㎡,租赁时间为一年。
现根据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以上租赁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以上公示方案若无其他方提出新报价的,则按拟定的租赁方案签订租赁合同;若有其他方提出报价高于租赁价格的,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木材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缴纳年租金报价20%的保证金,则租赁程序终止,按经批准的新一期租赁方案组织实施招租工作。
联系电话:8871561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