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市区飞霞南路20号-16店面连车间,经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续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市区飞霞南路20号-16店面连车间
二、建筑面积:43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鹿城南郊小丽机械加工场
四、租赁期限:壹年,自2016年5月30日始至2017年5月29日止
五、年租金:22,56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反映,监督电话:8880620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