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A幢101室(15m2),经询价该租金建议值为4600元/年。经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柯尔克,租赁期限为2016年2月1日始至2017年1月31日止,年租金4800元等费用按年结算。
(2)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B幢101、104室(30m2),经询价该租金建议值为7100元/年。经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蔡小云,租赁期限为2016年2月1日始至2017年1月31日止,年租金7200元等费用按年结算。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5〕21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若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部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则本方案续租程序终止,重启按经批准的新租赁方案组织实施招租工作。联系电话:8880625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