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临时管理用房工程验收结算要求,需审核服务单位对该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经审批后根据温工集【2014】12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采用议价方式招标。
经公司谈判组与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议价及报价,报价如下:
单位 报价(元)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包干2000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 包干1400
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包干1400
经综合考虑,由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承担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用房工程结算审核,费用14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电话:0577-85551836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