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集团公司所属温州市皮革塑料工业供销公司房产租赁价格评估工作,根据《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要求,邀请已入国资委评估社会中介机构库的单位参加该项目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温州市皮革塑料工业供销公司位于市区人民东路中侨大楼A114号店面近期拟对外招租,根据相关规定需对该处房产租赁价格进行市场评估。评估标的:人民东路中侨大楼A114号(房号268-304-641)店面,建筑面积143.8平方米。
二、选聘方式
本次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采取邀请招标选聘方式。
三、选聘报名
参加应聘的评估机构请将应聘书及其相关资料于11月24日上午11点前送交市工业集团公司,地址: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310室),电话:55598015。
四、其他事项
1、应聘材料包括项目报价。
2、项目完成时间要求: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评估并出具报告。
3、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与温州市皮革塑料工业供销公司联系,联系人:张向红,联系电话:13806871282。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