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龙方工业区方工路15号仓库,面积为245.14m2,该房产归属于市工业集团和鹿城区房管局共有,属于公管房,土地公有,物业所收租金归工业集团和鹿城区房管局所有。根据询价结果,该物业租金建议值为44300元/年。经集团审批,年租金拟定为44300元/年(含房管租金31776元,房管租金由承租户直接自行缴纳),押金肆仟元整,租赁期限为2015年10月1日始至2016年9月30日止。招租对象要求必须是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的文件精神,进行招租公告,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公告期间若未产生承租意向人,将延长公告期限,直至产生承租意向人。有意承租者可与企业管理部联系,联系电话:88835422。
2015年 9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