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第17页,项目负责人情况:“2、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从业人员或优秀造价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分,最高2分。”与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人获奖和业绩:“1、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造价咨询单位称号一次得1分,最高3分。”
以上条款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请招标人予以撤销此条。
答:招标文件第17页,项目负责人情况:“2、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从业人员或优秀造价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分,最高2分。与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人获奖和业绩:“1、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造价咨询单位称号一次得1分,最高3分”取消。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参与评分为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合计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20分,资信标20分,商务标60分。
(一)技术标(20分,暗标)
(二)资信标部分(满分20分)
由所有评标专家采用记名方式对资信标进行评分并由评标专家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资信标评审表(20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细则 |
最高分 |
人员信誉(7分) |
项目负责人情况(3分)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得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温州市工程造价专职人员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分 |
配备的其它专职人员情况(4分) |
拟配备的建筑、安装专业专职人员(以附表四拟派本工程咨询造价小组成员汇总表中人员为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一个加1分(除项目负责人外),最高得4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造价员证书、温州市工程造价专职人员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4分 |
企业
信誉
(8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8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指: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承担过政府投资的房建工程送审价在5000万元以上结算的业绩。一个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高8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①咨询合同或财政、审计部门委托单原件及复印件;②结算汇总表(必须有建设单位、审核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 原件及复印件;
注:业绩时间:以工程定案时间为准;
结算金额以送审价为准。 |
8分 |
综合信誉(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综合打分,共分三档。(5分) |
第一档5.0分-3.0分
第二档3.0分-1.5分
第三档1.5分-0分 |
5分 |
二、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人获奖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①咨询合同或财政、审计部门委托单原件及复印件;②结算汇总表(必须有建设单位、审核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 原件及复印件”
鉴于结算汇总表不一定有建设单位、审核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是否提供有三方盖章的审核意见书或定案通知书为准?
答:可以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恒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