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的附件必须与上表格式一致,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九.其它事项: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车站大道展宏大厦B栋702室,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 13695877268
2.采购监管部门: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人名称: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758463318
4.中标人全称:温州市康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新湖绿都南苑16-18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258683545
传真:0571-86071211
十一.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沙女士
联系电话:0577-85551836
其它事项:
公示期限自2015年8月4日始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同时提交投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