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温州市化学品交易中心及配套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招标,根据温工集(2014)126号文件并经批准后采用议价方式招标。2015年7月11日,根据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竟成环境保护科学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省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温州市环科院)等单位的报价,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谈判组与各单位进行协商谈判、议价,综合考虑评价工作的延续性,评价周期以及评价费用等因素,最终确定评价单位为浙江省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评价费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电话:0577-85551836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