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木材市场现有部分店面租约即将到期,经公司审批,拟以协议租赁方式租给市场经营户潘鸿迪使用,租期3年。现将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幢号 店面号 租赁时间起止 租金 面积
G幢 141 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75元/㎡ 120m²
G幢 142 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75元/㎡ 120m²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的文件精神,对上述招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算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小组反映,联系电话8871561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