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康乐坊207弄3号仓库(307.37m2),属公管房,根据市场询价该仓库租金建议值为27000元/年(含房管租金)。经集团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郑元兴、陈志光、张帮新、郑秀鹏(原东方红皮鞋厂职工),租赁期限为2015年7月1日始至2016年6月30日止,年租金27000元。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5〕21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如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联系电话:88835422。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