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将鹿城路377号店面进行续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温州市鹿城路377号店面,面积:4m2,根据市场询价该店面租金建议值为1100元/月,经陶瓷品市场中层会议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原经营户童黎明继续使用,租赁期限为2015年6月10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租金等费用三个月结算一次。
现根据集团《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5〕21号)的文件精神及《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暂行)》,对以上续租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如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
联系电话:88713744 联系人:徐先生 地点:温州市鹿城路375号(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企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