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化学品交易中心及配套仓储建设项目槽车分装设施供应及安装工程已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温开发改备[2012]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丁山垦区D-52g-a、D-52g-b地块)。招标范围为:槽车分装设施供应及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工程概算150万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期:2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适用建建[2001]82号文件资质标准)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适用建市[2014]159号文件资质标准),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担任或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建设项目已竣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 6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温州恒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黎明西路东方花苑A幢808室)购领招标文件。其他时间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购领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 10 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牛山北路13号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6.1.1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6.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保证金(现金形式单独密封于信封内),否则拒收投标文件。(信封外加盖公章)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徐工 联系电话:0577-85551860 |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恒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58722
传真号码:0577-28807667 |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恒杰工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