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就温州市铝制品厂创意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1、招商方: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
2、招商项目简介
本次拟招商项目为温州市铝制品厂创意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葡萄棚路26号。总占地约33.55亩,建筑面积约13509.61㎡,共有11幢楼。项目具体情况及要求详见招商文件。
3、招商标的物:铝制品厂物业经营权整体招商。
4、招商定位:创意综合产业。
5、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6、招商期限及租金要求
招商期限为10年。起始年租金最低保留价为540万元人民币。2016年1月1日起,每年以上一年的租金为基准递增3%,年租金一年分两次支付,每半年(即6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支付日期以招商合同所签订时间为准。
因招商方已经为该项目前期投入大量资金,招商方要求竞招方应予以全额补偿。竞得方须在招商方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分6期向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支付883万元人民币的前期投入费用及其产生的税费、利息等(详细支付时间及金额见招商文件附件)。
考虑到竞得方对项目的改造审批手续繁琐时间较长,同时要支付消防、绿化、灯光、地下隐蔽工程、南大门、北大门、园区内道路铺设、部分违章建筑拆除等费用,免去竞得方2015年部分租金,租金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计收。
7、竞招保证金
竞招方在报名前须缴纳50万元人民币竞招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招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到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取保证金收据。
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温州鹿城支行
账号:35582 0100 1000 37004
8、报名及招商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03月 20日至2015年04月0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9、报名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420室(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报名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人。
2、具有优良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纪录。
3、竞招方在报名前须缴纳50 万元人民币竞招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招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到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取保证金收据。
4、竞招方报名时需提供园区改造方案,要求必须对园区进行整体创意改造。
三、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的资料:
1、企业报名: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近一年财务报表等复印件(须加盖竞招人的单位公章,不得以分公司章或专用章等其他形式代替,否则视为无效)、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竞招保证金收据(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等及证明。
2、个人报名: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竞招保证金收据(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③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所有报名的竞招方须经招商方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招资格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五、竞招时间地点:
1、竞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8日上午9:00。
2、评审时间:2015年04月08日上午10:00。
3、竞招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招商方联系方式:
单位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420室(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88896058 联系人:马女士、徐先生
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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