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滨江广场一期地下超市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1、招商方: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招商项目简介
本次拟招商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北侧、瓯南路西侧、江滨西路南侧与营楼路东侧交汇处东侧的地块上,该商业用房的总建筑面积19630平方米(相配套的汽车停车场及机电设备用房面积不计算在内),出租面积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一层。其各层面建筑面积为:地上一层的建筑面积约430平方米(含收货区及门厅面积),地下一层的建筑面积约19200平方米。
3、招商定位:大型生活超市
4、招商期限及租金要求:招商期限为20年(具体起始时间待签订合同时约定,租金要求详见评分标准)。
5、保证金:竞招方在报名时须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如未竞得,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6、竞招成功且签订《招商合同》后6个月内,必须在温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且所有的税收必须在温州当地缴纳。
7、报名及招商文件领取时间:2015 年 1 月 5 日上午 9时起至 2015 年 1 月 15 日下午5时结束,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报名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专业从事大型超市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工商营业执照实收资本为准)。
2、该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的超市业务在2013年中国连锁百强排列前20名(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中国快速消费品连锁百强为依据)。
3、具有优良的商业信誉。
三、本次滨江广场地下一层超市招商设定技术标和商务标,按综合得分最高且满足最低保留价者确定竞得方。本次招商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商文件。
四、报名时间的有关规定:参加竞招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报名,且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保证金规定:本次招商的保证金为100万元人民币。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 月15日下午5时整,竞招方取得竞招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名。竞得方的保证金即转为今后租赁合同定金的一部分,未竞得方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并确定竞得方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不计利息。
六、所有报名的竞招方需经招商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 1月5日至2015年1月15日),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招资格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七、竞招时间
1、竞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 1 月 26 日上午 9时
2、至竞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若只有一个合格的竞招方,由招商工作小组当场评审。
3、至竞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若有两个及以上合格的竞招方,由木材集团组织专家对实体店进行考察评分,考察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组织评审。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招商的物业面积和物业结构,招商标底以最终签约的建筑图纸为准,不再根据实测面积调整。
2、正式合同的签订要遵循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城西支行 账号: 1203208009021003011
十、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金公路42号(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招商部)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88999 13957788068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点击下载:20150105滨江一期地下超市招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