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面粉公司位于温金公路116弄14—1号(原温州面粉公司药剂仓库),面积436.84 m2。该房产使用权属于温州面粉公司所有。经评估,租赁价为每年9.84万元,该房产租金确认为每年12.28万元,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林培皆,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用,并交付押金3万元。租赁期间,场地周边的挡土墙及房屋修理由承租方自理;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行为需要提前结束租赁,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退出。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方案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面粉公司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联系电话:88364610,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 55598011。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