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一期工程
三、工程地点:鹿城路375号
四、招标险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
五、保险期限:从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到保证期结束时止,具体详见标文。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并能为本项目提供现场服务;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需携带加盖公章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法人代表或分公司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必要授权及身份证明,上述材料需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贴回标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填写。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6日下午5时,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陶瓷品市场办公楼405室。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方式编写的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围标,如经发现相关方2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项目招标。
4、上述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九、投标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 2014年11月21日- 11月27日,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6日
十、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11月28日上午9:30,陶瓷品市场会议室。
十一、联络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林继巽 联系电话:88705758
十二、其他
1、根据公司保密要求,除被邀公司外,此招标资料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邀方承担,且我司将保留追究被邀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整个招投标工作的解释权属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