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15㎡),经询价该租金建议值为4000元/年。经集团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温州东方红皮鞋厂,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4800元,租金等费用按年结算。【2】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15㎡),经询价该租金建议值为4000元/年。经集团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第一皮鞋厂,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4800元,租金等费用按年结算。【3】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15㎡),经询价该租金建议值为4000元/年。经集团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温州紧固件厂,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4800元,租金等费用按年结算。【4】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15㎡),经询价该租金建议值为4000元/年。经集团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温州传动机械厂,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4800元,租金等费用按年结算。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方案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如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联系电话:88835422。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