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面粉公司位于瓯江口新区灵昆街道九村村、周宅村(p-036)地块北面码头配套预留场地22.72亩(15146.74平方米),该场地产权属于温州面粉公司所有。经评估,租赁价为每月3.86元/平方米,该场地租金确认为每月4元/平方米,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温州燃料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2014年11月1日始至2015年10月31日止,年租金727000元,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用。承租方自行解决场地出入道路,承租期间,面粉公司如因土地开发或工作需要,承租方无条件退出。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方案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面粉公司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联系电话:88364610,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55598011。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