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租物业位于市区城西街246号店铺(16.49平方米),属公管房。依照《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开招租,因只有一家报名承租,转入协议流程,经协商,拟以43000元/年租赁给郑文汝,租期一年。租金半年一缴,先缴后用,押金肆仟元,租赁期限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结果公示,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55598011。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