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西山东路201号物业(61.22平方米),该房产租金归属于市工业集团,有产权证及土地证,根据市场询价情况,该物业的租金建议值为在原租金26000元/年的基础上递增3﹪;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包启初,租赁期限为2014年9月16日始至2015年9月15日止,年租金26780元,押金3000元,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方案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联系电话:55598079,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55598011。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