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租物业位于市区飞霞南路651和653号(保丰大楼),面积261m2,均为一楼沿街店铺,产权归属于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产权证及土地证。参照资产评估报告书(温诚达评字[2014]035号)结果,并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1项规定,经市工业集团审批,拟以年租金436950元/年予以公开招租,租期三年,前两年租金保持不变,第三年租金递增5%,押金伍万元。招租对象要求必须是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有意承租者可与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联系,领取相关报名资料,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招租结束后予以退还)。
地址:东龙路50号;联系人:张女士、丁先生;电话:88835422,55598072。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