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飞霞南路611号保丰大楼店面租赁招租公告
更新日期:2014-05-21 14:56:52 点击率:次
本物业位于市区飞霞南路611号保丰大楼一楼店面(56平方米),该房产归属于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产权证及土地证。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温诚达评字[2014]035号)结果,经研究确定,租金底价为120000元/年。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号)的文件第二十六条,进行公开招租公告。招租对象要求必须是个体经营者或国内自然人,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租赁期限为三年,以后每年递增3﹪,租金为每年缴纳一次。本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有意承租者可联系张乐,联系电话:88835422。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