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市区解放街304、306号的店面(38.5平方米),根据市场询价情况,该店面的租金建议值为在52400元/年的基础上递增3﹪。经集团审批,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吕智慧,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1日始至2015年6月30日止,年租金54000元(其中房管租金34056元),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
2、市区全坊巷70号(蝉街南幢123号)的店面(50.05平方米),根据市场询价情况,该店面的租金建议值为在31680元/年的基础上递增3﹪。经集团审批,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市中虞德光布店,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1日始至2015年6月30日止,年租金32630元,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
3、市区解放北路252号(新门牌解放街466号)的店面(21.29平方米),根据市场询价情况,该店面的租金建议值为在33000元/年的基础上递增3﹪。经集团审批,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瞿慧丹(长峰电工器材商店),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1日始至2015年6月30日止,年租金33990元,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
4、位于市区解放街397号的店面(34.8平方米),根据市场询价情况,该店面的租金建议值为在15637元/年的基础上递增3﹪。经集团审批,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詹兰芬,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1日始至2015年6月30日止,年租金16106元,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
5、位于市区解放街129号的店面(8.26平方米),根据市场询价情况,该店面的租金建议值为在11000元/年的基础上递增3﹪。经集团审批,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郑九秋,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1日始至2015年6月30日止,年租金11330元,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55598011。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