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五马街51号店面(99.88平方米)租赁结果公示
更新日期:2014-04-24 10:26:53 点击率:次
位于市区五马街51号的温州市针织三厂一楼店面(99.88平方米)。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东瓯资评字[2014]71号),该店面的租金建议值为1149元/(㎡·月)。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林明安,租赁期限为2014年5月1日始至2017年4月30日止,年租金1400000元,年递增3℅,租金等费用按季度结算。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号)的文件精神,对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55598011。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