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五马街51号的温州市针织三厂一楼店面(99.88平方米)。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东瓯资评字[2014]71号),该店面的租金建议值为1149元/(㎡·月)。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林明安,租赁期限为2014年5月1日始至2017年4月30日止,年租金1400000元,年递增3℅,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方案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联系电话:55598079。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