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组的考核,根据2013年12月27日,市委有关领导督查鹿城区创卫工作时,要求尽快清理温化生活区内的建筑垃圾,尽早完成施工围墙。日前,市创卫办、市住建委也发紧急督查联系单NO.20140112,NO.20140117指出“温化生活区拆迁工地存在垃圾偷倒现象,要求工业集团立即督促落实整改”。经与双屿街道协商,施工围墙由集团公司负责落实。因时间紧,任务重,温化项目建设工作组拟采用议标的方法确定温化项目临时围墙的施工单位。
经协商确定施工单位为浙江工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造价暂定价款340000元,工程竣工后造价按实计算。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