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温州木材市场
项目内容:温州木材市场部分临时店面出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温州木材市场公司决定将本公司部分店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向具有经营建材、装璜材料能力的工商经营者(厂家)公开招商。现将有关招商事项和流程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项目为温州木材市场坐落于江滨路B线共4间店面:坐北朝南二间店面(J棟175号、173号),坐落于市场内的二间店面(D棟一楼141号、D棟二楼222—223号)。
J棟175号为坐北朝南,面积为45.9㎡,租金为每月90元/㎡起标;
J棟173号坐北朝南,面积为26.7㎡,租金为每月90元/㎡起标;
D棟一楼141号坐北朝南,面积为26.7㎡,租金每月75元/㎡起标;
D棟二楼222—223号面积为91.9㎡,租金为每月35元/㎡起标。
2、本商铺规划业态为家居建材,对外招租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原承租者想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水、电费等按照木材市场水、用电标准收取(目前收费标准为电1.25元/度,水5.1元/吨)
4.竞标人经资格审核后,需缴纳竞标保证金10000元,如若中标保证金则转为店面部分押金(不计息),未中标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5.店面押金金额为1000元/㎡。(例:D幢141号26.7㎡,26.7㎡*1000元/㎡=26700元),押金不计息。
6.2013年8月29号(全天)在木材市场管理办公室档案室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在财务室缴纳店面押金。
二.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招标须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店面投标人须是个体经营者或国内的自然人,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000元若中标,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自动转为履约押金的一部分,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到期后六日内与我方签定相关租赁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定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标,中标者若弃标,投标保证金全额转为违约金(10000元不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公告招标时间、领取招标材料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20日
领取招标材料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20日
地点:温州木材市场管理办公室一楼101室
4.定标方式:当场投标,当场开标
明标暗投。开标前,市场宣布投标底标,投标人以编制投标承诺书的形式投标,投标以元为单位报价,报价时大、小写数额都要填写完整,投标承诺书须密封递交并在信封上写上投标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手机号。如投标承诺书中要求填写内容出现填写字迹不清、填写内容不完整、大小写数额不符等各类易造成评委误解现象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亲临现场。投标人迟到或未到现场者,视为弃标,取消投标资格。且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格样式及要求来报价,并签字、盖章,且保证报价的正确性,若有误差,则按最高价计算,如投标人不按此办法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判其为废标。
6.开标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
7.有关本次招标事宜联系人:徐真龙联系电话:88714539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竞标人投标前需认真阅读,了解木材市场相关规章制度(《木材市场经营户守则》、《木材市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如果中标要求其遵守,并于木材市场签订《温州木材市场店面租赁合同》、《温州木材市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2.招标后,租赁人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围其他经营户的日常经营生活秩序。正常店面的装修由承租人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改变房屋外部现有装修色彩和形状,店面招牌广告要统一规划,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招租人同意并接受监督。
3.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必须负全额赔偿责任;
4.本次木材市场店面招标相关事项由市工业集团网站,木材市场网页,温州商报(四星家居版),市区及本市场范围公示,张贴。受工业集团纪检、木材集团纪检部门监督。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