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请参照《温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试行)》、《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经济行为由市国资委批准的,资产评估项目报市国资委备案,并填报《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国资委备案)》;经济行为由集团公司批准的,资产评估项目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并填报《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集团公司备案)》。报备资料清单如下: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关于要求评估备案的报告;
3、评估报告书。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