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副主任 叶欢庆
(2011年3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主题是分析形势,交流经验,研究探讨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以促进我市国资监管工作的科学发展。刚才,苍南县国资办介绍了苍南新型国资监管模式,大家也都就本县(市、区)的国资基本情况、监管机构设置、国企管理体系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对国资监管改革也提了很多看法,谈得都很好,有想法、有亮点。借此机会,我也谈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全国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现场会议精神。
去年5月份,全国县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现场会在义乌举行,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做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十六大确立的“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国资监管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要逐步实现全覆盖。黄淑和副主任特别提到下一步工作重点包括:积极推进市级和县级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统一监管。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三条:一是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当前,有些政府职能不转变,权利和责任不对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有利于政府职能实现转变。二是有利于国有资源的集中优化配置。有些地方国有资产本来就少,还要切小豆腐块,谈何优化配置,谈何布局结构调整。三是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竞争实力。有些地方没有一个像样的大企业,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由国资委统一监管有助于培育有优势有竞争力的大企业。省国资委也非常重视县级国资监管改革,省国资委主任陈正兴在会上提出了“统一思想、总结提高、加强指导、全面覆盖”的“十六字”方针,要求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进一步推进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对我市的国资监管工作非常重视与关心。去年7月份,陈书记刚到温州工作,就专门听取市国资委关于我市国有资产工作汇报,并对加强全市国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8月份,我委协调精干力量,配合市委、市政府,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赴重庆、无锡、东莞、嘉兴、杭州、宁波等地进行调研,草拟了《温州市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研究》。9月14日,向陈书记作了汇报,9月20日市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汇报,9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9月29日,通过市委常务会议审议后,于10月13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11月4日,市委、市政府在市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市国资整合重组与市级城建体制改革动员大会,陈书记亲自作动员报告。11月14日,市委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教育、体育、卫生等领域加快投资集团组建并要求于2010年12月10日前提出组建方案。12月18日,市区9家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成立授牌。通过去年下半年开始的第一轮国企整合重组,市级国资监管范围从60%提高到90%左右。今年2月10日,陈书记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议,研究国资有关工作,目前,我们已开始实施第二轮国企整合重组,将未纳入统一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划入现有国资营运公司,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整合重组提供公共服务和承担投融资建设任务的社会类国企。
2月10日,市委专题会议上,陈书记再次重申:一是凡经营性资产都要由市国资委统一监管,经营性企业必须实行政企分开;二是对社会功能类企业整合的具体方式要因企制宜,不搞“一刀切”;三是要尽可能地把行政事业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以提升投融资和生产公共品的能力。会议意见,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为社会功能类国企的出资人。可见市属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之大,效率之高。同时,市委专题会议要求我们及早研究起草各县(市、区)国有经济发展和国资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推进县(市、区)国资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县级国有企业开展整合重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委今年重要工作任务之中,并要求4月份之前出台相关文件,由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因此,我们上个星期组织对苍南、瑞安、永嘉和乐清四个县(市、区)进行调研,起草了《关于加强各县(市、区)国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并在此基础上召开这次座谈会征求大家的意见,经过整理修改,将形成正式文件报市委市政府。
二、县级国资监管现状及国资监管改革思路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在中央和省、市三级国资监管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有力带动下,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现状出发,逐步探索和推进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大多都设立了国资办(科)与国资营运公司,对县级国有资产实行了监管。但总体而言,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的设置不统一,形式五花八门、级别不一,多数县级国资管理机构挂靠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多为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国资监管职能大多为财政局国资科承担。而对于国资科来说,由于还承担大量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其他任务,人手不足,国资监管工作往往被忽略而不重视,只能是被动性地应付。同时,国资工作进度很不平衡,新型国资体制改革推进缓慢,规范化的监管体系和工作网络长期不能建立,因此,这次市委市政府下决心要进一步深化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实施县级企业国资监管全覆盖和国资营运规模化,以整合县级国有资产资源,打造政府融资平台,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本次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初步思路有:一是设立国资监管专门机构(国资办或其他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再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整合原县级国资管理机构(国资办、财政局国资科)的职能,设立县级国资监管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县级国资监管机构科级建制,为常设议事机构,配备必要的科室和人员。二是确定国资监管范围。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范围应包括各县(市、区)经营性国有资产,即各县(市、区)所属国有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出资设立企业的国有资产;县(市、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出资兴办(设立)的企业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改制余留的国有资产;政府投资项目形成以及历史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三是确定国资监管职能。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县级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县级国企出资人职责,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原则,落实“管人、管事、管资产”三大法定职能,理顺国资监管机制,推动国企加快发展,盘活国资存量,切实做大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国有企业,从根本上解决国资国企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同时为打造政府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国资的独特优势和放大作用。
三、关于推进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牵涉到如何发展壮大县级国有经济,推动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下一步,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本次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包括国资监管机构与政府关系、与国企关系、与行业主管部门关系,以及与乡镇政府的关系,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要主动沟通,加强汇报,尽力争取县级相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加强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在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地国资监管干部的思想与工作实际,维护其切身利益,了解其思想动态,改革以稳定为前提,充分体现人性化。
二要调查研究,摸清家底。根据我委统计年报数字,截止2009年底,11个县(市、区)共计348户,资产总额273.26亿元。实际上,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游离于国资监管体制外,存在多个监管主体、多种监管政策等。县级国资监管体制要做好清查工作,摸清家底,根据当地县域国有经济的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立国资监管机构,同时也为下一步县级企业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打好基础,以有利于县级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要探索研究,精心谋划。本次会议后,我们将根据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提出的建议,对《关于加强各县(市、区)国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正式文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预计4月底由市委市政府发布实施。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应应在做好县级国有经济摸底清查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积极谋划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并在本次会议结束后,结合本次会议精神,把本次提交讨论的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3月29日前上报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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